浦志强案今日公审 驻华使节被拒旁听
|被拘捕囚禁超过一年半的中国维权律师浦志强被指煽动民族仇恨及寻衅滋事的案件,今(14日)早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审,聆讯虽然声称以公开形式进行,但多名外国驻华使馆人员欲入内旁听被拒,香港和外国记者亦不准入内采访,在场外声援浦志强的人士则被驱赶。聆讯在中午前仍未结束。
美国驻华大使馆人员贝尔斯(Dan Biers)在便衣人员的推挤下读出声明,呼吁中国政府捍卫宪法上赋予人民的权利,不应让公民社会的领袖继续受到打压。不过,欧盟驻华使馆人员则连声明也未能念完。据社交网站上载的声明,欧盟指,浦志强一案的审讯,令人严重质疑中国宪法订明的集会和表达自由是否得到落实。
在法院外,一早已有多名公安驻守,检查到场采访的中外记者的证件。在法院对开,有数名声援浦志强案的市民到场,指浦帮助了很多人,亦有人指,浦坎强受审,证明中国声称以法治国是骗人的。他们其后大喊浦志强无罪,数人被警方带走。
现年50岁的浦志强,去年5月6日参与民间纪念六四研讨活动后,被羁押至今。其间,浦志强被指「寻衅滋事」、「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煽动民族仇恨」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但检方曾三度将浦志强案以「证据不足」为由,退回公安补充侦查,公安最后于5月15日控告浦「寻衅滋事」及「煽动民族仇恨」罪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起诉书指,浦志强利用信息网络,先后多次发布微博,煽动民族仇恨,情节严重,又公然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浦志强的代表律师表明,浦否认控罪,会为他作无罪抗辩。
据报道,开庭前夕,重庆「劳教」受害者彭洪、黄成城等 15人在网上发布致北京法院的申请书,称他们曾受到浦志强提供的法律援助,得以洗清冤屈,要求旁听。但有关人等事后即被当局限制人身自由,无法前往北京。
根据中国刑法,煽动民族仇恨罪可判监3至10年,而寻衅滋事罪一般判监5年以下。
中国维权律师浦志强北京受审 择期宣判
(BBC 消息)中国维权律师浦志强涉嫌“煽动民族仇恨罪”、“寻衅滋事罪”案件 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庭审在持续一个上午后结束,并未当庭宣判。
浦志强2014年5月初被警方抓捕,今年5月被正式起诉,至星期一(12月14日)首次接受审判。代表律师尚宝军对BBC驻华记者说,浦志强夫人孟群获准进庭旁听。
检方根据浦志强所发表的七组微博对他提起公诉。尚宝军对BBC说,浦志强在庭上表明,不认为这些微博构成该等犯罪行为。
不少境外记者来到北京二中院外采访,也有十多国外交官试图入内旁听。BBC驻北京记者沙磊(John Sudworth)表示,包括BBC采访队在内的记者遭到警察推搡驱逐。
而根据其他记者透过社交媒体实时发布的照片,一些来到法院外声援浦志强的示威者也被带走。一名美国外交官试图向记者发表声明时也被警察阻止。
浦志强被警方抓捕时的犯罪嫌疑是“寻衅滋事”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至去年11月被加控“煽动分裂国家罪”和“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如今公诉方只根据他所发表的七组微博,诉以“煽动民族仇恨罪”和“寻衅滋事罪”。
BBC记者指出,浦志强一旦被判有罪,将要面对最高八年有期徒刑。
尚宝军告诉BBC记者,他为浦志强做无罪辩护。而在浦志强自己的最后陈述中,浦志强感谢看守所对他照顾良好,并说他相信法庭,将尊重判决,要是其微博确实伤害了任何人,他愿意道歉。
案件开审前,驻在香港的国际特赦组织中国研究员潘嘉伟则形容,对浦志强的审判是旨在“让其他独立声音噤声的政治审判”,他获得公平审判的机会“近乎零”。
在上周召开庭前会议之际,中共《人民日报》旗下《环球时报》的主编胡锡进发表评论文章说:“分析人士认为无论浦案怎么审,最终判决是什么,都会引发西方舆论和国内部分公知的大量议论,出现一个攻击中国法治建设的新排浪。”
胡锡进称:“法官要做的是法律审判,而非政治审判……中国司法体系不会接受西方来给浦案定调,之前的刘晓波案等中国人也未曾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