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康说六四

作者:大康

敏感人说敏感事,今天咱们说说六四。

先说一点小感想,前几天,问一位平时挺活跃的媒体朋友,怎么没见你说这事啊?朋友回答,不想碰,不想惹事。我盯着问,惹什么事啊?朋友回答,大家心里都明白,何必明知故问呢?到这儿我真正明白了,那个不想惹、不敢惹的事,大概指的是中国的党和政府。我又接着问,现在说这件事,你怎么知道会惹这个党和政府呢,此一时彼一时也;而且,即使惹了又能怎么样?朋友这时不再回答,低头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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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时隔24年,整整两个轮回了,而且又相隔万里之外,一说起这件事还是心有顾忌,战战兢兢,可见这件事在当时是多么的血腥、多么的恐怖、多么的惨烈。跟大家说句实话,就是我现在说这事,心里也是忐忑不安。

都跑到这天边儿来了,一提到党和政府还是心生畏惧,那生活在那里的人们呢?那些其他国家的人呢?中国周边的国家眼看着中国一天天强大,心里反而越来越害怕越来越恐惧,天天喊中国威胁论,换位思考,是不是也可以理解呢?

人们总关心中国这些年有什么实质性的进步,如果人们心中还经常充满着这种恐怖的感觉,可见离胡温所说的幸福国家还有多么遥远,习李二人面前的改革之路,是多么的漫长和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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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说今年不说这事,心里纪念一下就完了。我对习李抱有希望,但时间毕竟太短了,今年完全没有可能。我一直认为到他们任期的第二个五年才会有所动作,也就是六四30周年的时候。一是那会儿两人已站稳脚跟,实力够了;二是那时候相关人等已经死得差不多了,阻力小了。所以现在激动,纯属浪费感情。

那为什么又要说这事呢?我这两天一直在默默在关注人们的讨论和反思,慢慢的,我发现有两个问题一直被人反复的提及,一时耐不住性子,还是跳出来说两句。

第一个问题是:六四作为一个历史事件,为什么不能像五四、四五运动一样,让它走进历史,干嘛死抓着不放,这么没完没了的呢?

这里面有个概念要说清楚,那就是什么是历史事件。一般历史事件的概念是,有时间、有地点、有起因、有过程,全都清清楚楚;最后对这件事有结论,而且结论社会各界都认可,还要经得住时间考验。上面说的五四、四五运动,就符合这个概念。而六四符合吗?上面的事情哪件说清楚了?

有人一定说了,不是有结论了吗?我不知道您说的是哪个?一开始定性为反革命暴乱,后来改成动乱,几年后又变成风波,现在又称为事件。您说的结论到底是哪个?

打个比方,有一件杀人案,你不能以他杀人的那天就算截止,就算走进历史了,后面还有调查,审判,最后三审定案,直到有了最终结论,这时才算最终了解。六四也是一样,那一天只是发生血案的一刻,后面的审判呢?后面的结论呢?恐怕还早呢,所以现在这个事件还没有完,还是进行时,非得等到有了天下公道的那一天,我们才能把它送进历史。连带说一句,您以为文革就真的结束了吗?就真的走进历史了吗?

另外一个问题,来自邓小平的长女,这个说法以前也被反复使用过,大意是:如果当时不镇压,让柴玲、吾尔开西等人掌握了天下,那些人会比现在的领导人强吗?中国非天下大乱不可。

其实,这是一个阴险的偷换概念,我请问,当时六四学潮的目的是为了推翻中国政府吗?是为了让柴玲、吾尔开西当领导人吗?那些热血青年的诉求我相信每个人都记得,当那三个学生跪在大会堂前请愿时,那份请愿书里就装着学生的所有目的。所以,这种歪曲、误导是没有用的,因为历史不是你写的,历史在老百姓心里。

其实这件事平不平反,老百姓并不着急,有人甚至早就放下了,因为中间的反与正,大家心里早就有了定论,用不着谁施舍恩赐。现在最念念不忘、最有紧迫感的倒是当局。前两年我就讲过,人民没有时间表,时间表在当局手里,表针在当局头上滴答作响。趁着现在手里有权利,还有把这锅饭做夹生的可能。真等到了哪天和台湾一样,民粹沸腾,再也罩不住的时候,那时候的相关诸人可就万劫不复了。所以,谁着急谁知道。

人们一提到六四都会心生恐惧,我实话告诉你,那拨人其实比你还恐惧,还害怕。每年的这个时候孩子们都忘了,而那些人心里记得比谁都清楚,每年到这个日子都是硬着头皮楞熬。现在相关的人都在往外摘自己,陈希同写回忆录,说自己不是戒严总指挥;李鹏写日记,说当时是集体领导,没他个人什么事;邓公长女邓林也在为邓公辩解。当时的旗帜鲜明呢?当时的理直气壮呢?这些人可能都知道,最后的结局是什么,而且那一天为时不远了。

今年六四当天,据说北京白日突然昏暗如夜,突降倾盆大雨;而就在那两天,当时的戒严总指挥、大贪污犯陈希同,死。

最后摘抄一段故事,作为结束。这个故事来自民国人物录这本书。

1926年,北京发生“三一八”惨案,民国政府军警开枪镇压示威请愿的学生和民众,当场死亡47人、伤200多人,其中还包括两名便衣警察、一名卫兵在内。死者中就有鲁迅曾经发文悼念的北京女子师范大学学生刘和珍。中共领袖李大钊和陈乔年也负伤。当时北洋政府称示威学生为“暴徒”。

血案发生时,民国政府执政段祺瑞本人身在外地,并不在执政府内。事件发生后,段祺瑞风尘仆仆赶到现场,面对死者长跪不起,顿足长叹:“一世清名,毁于一旦”。连夜,当时的国会通过了“首犯应听候国民处分”的法律决议。转天,国务院内阁总辞职,段琪瑞亲自颁布了对死难者家属的“抚恤令”。之后,严惩了凶手,当时下令开枪的负责人被枪决。

而段祺瑞从此终生食素,以示忏悔。

 

(2013年6月10日发表于新西兰同人网)


 

网友Gap评论:

 

人的恐惧感,是自我保护的一种本能反应。人的本性都有软弱的一面,胆小或害怕者是没有罪的,但一定要为敢于说真话的致敬、为敢于说实话的人鼓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