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母杀人案”——又一个以暴抗暴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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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官方各大媒体的报导,这对母子先被催债者监视,后母亲被催债者用下体侮辱、脱鞋捂嘴;在警察介入4分钟即离开他们所在的办公楼之后,纠纷再一次延续。
“面对无法摆脱催债者的困局,以及”杵”来的椅子,于欢选择了持刀反抗。”
催债人之一杜志浩因失血性休克造成死亡,另两名被刺者被鉴定为重伤二级,一名系轻伤二级。
2016年11月21日,于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提起公诉。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罪名成立,判处于欢无期徒刑。
3月23日,《南方周末》刊登报导”刺死辱母者”,使这一案件在中国社交媒体上”刷屏”,成为近期令人最为关注的法律案件。
法律
党报《人民日报》发表评论员文章认为,此案在半年过后掀起舆论波澜,正是因为其中蕴含着许多人的伦理要求和情感要求。
中国著名学者,厦门大学教授易中天在其微博上发言表示:支持刺死辱母者的当事人于欢——无罪。”血性男儿哪有罪?刺死辱母者既是正当防卫,更是见义勇为!”
网民几乎一边倒认为,于欢拔刀伤人只因保护母亲;更有舆论逼问:为什么在警察介入的情况下,仍然没有阻止悲剧的发生。
在如此广泛的社会关注下,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周日表示,已经派人前往山东,全面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并重点调查民意最关心的两个方面:一,于欢的行为是属于正当防卫、防卫过当还是故意伤害;二,警察在此案执法过程中是否存在失职渎职行为。
人性
这一案件能够在报导后短短两天时间内引起中国最高司法部门的高度重视,从一个侧面反应中国媒体与社交媒体的舆论作用。
与2009年的湖北邓玉娇刺死官员案相比,社交媒体让本案”舆情”更加汹涌。
司法当局迅速采取对应行动,对被告于欢与涉及此案的警察展开调查,其间不可能回避的事实则是死者究竟做了什么,使于欢在以一对十的弱势中仍然挥刀而起?
据中国媒体披露的事发经过和证词,死者曾在这对母子面前露出下体,除了言语辱骂还有打耳光等暴力行为。中国司法机构在进一步调查案件各方当事人的时候,永远无法拷问死者杜志浩为何会有如此行为。
很多支持被告于欢的网民都认为,死者杜志浩以及其他追债者不加掩饰的公开猥亵,极尽侮辱之能事的行为,超越了人性底线,是促使于欢以暴抗暴的根本原因。
这一桩经济纠纷案不幸演变成刑事犯罪案,其背后有太多问题还没有答案。
( 源自B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