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母案”干警严重失责被立案审查
|轰动一时的山东“辱母杀人案”中,几名处警不利的失责干警已被立案审查。
据聊城新闻网消息,由中共聊城市纪委、市委政法委牵头的联合工作组,经调查发现,2016年4月13日,干警郭增金等人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苏银霞的人身安全;2016年4月14日,干警朱秀明等人在多名讨债人员阻止于欢、苏银霞离开接待室的情况下,未采取有效措施。
工作组认为,于欢案处警干警在警情处置过程中存在处警不力、对现场处置严重失责等失职行为。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聊城市纪委、市监察局责成冠县纪委、县监察局对郭增金、朱秀明等人立案审查。
此前,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办案民警对中国媒体介绍,欢案中的10名讨债者(11人中杜志浩已死亡)已全部被抓,该放高利贷的黑恶势力团伙被摧毁,案件已经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
(源自新加坡联合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