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的交班、马云的困境和“制度遗产”
|9月10日,马云宣布启动“传承计划”,用一年的时间交出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的职位,由阿里巴巴现任首席执行官(CEO)张勇接任。
这次交接颇具深意,不仅因为阿里巴巴是中国首屈一指的“巨头”;也因为马云开创了中国互联网公司第一次创始人主动交班的经验。
作为在社会主义中国创业的民营企业家,马云打造的电商“帝国”达到垄断地位。“政商关系”是中国企业家绕不过的必修课,创业19年,马云面临怎样的政治困境?
此外,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企业从草创到上市,逐渐进入“创始人老去,后继乏人”的接班难题。马云“思考了10年”的传承计划,为其他企业提供了怎样的制度创新?
政治困境:“我可以随时把支付宝献给国家”
“在中国,一家这么大的公司,其实有些事情是比较难做的。”香港中文大学经济学系副教授庄太量认为,阿里巴巴背后是中国互联网公司共同面对的政治难题。
庄太量举例,与阿里体量相当的腾讯,游戏占了相当份额,但中国监管一有变化,对公司会造成巨大负面影响。比如,上月底,中国出台《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提出控制新增网络游戏上网运营数量,腾讯股票应声下跌4.53%。
阿里巴巴面临一样的问题——由于中国政府对市场影响极大,监管层的异动,可轻易决定公司的未来。阿里巴巴2014年在美国上市后,股价一路高歌猛进,但2015年初中国工商总局发文点名批评阿里系网购平台,短短四天阿里付出了市值缩水370亿美元的代价。
阿里因此承受更大的争议是支付宝的所属权之争。支付宝作为覆盖5亿人的巨型第三方支付平台,庞大金融数据背后,是政府对金融安全与风险的监管焦虑。因为日本软银和美国雅虎是阿里巴巴的大股东,这份焦虑就更加急切。马云以此为由,称“为了维护国家金融信息安全”,2011年时将支付宝从阿里集团剥离出来。一时间舆论哗然,指责马云违背商业规则,窃取股东利益。
这种剥离,换来的是国内第三方支付的牌照。马云甚至表态,“只要国家需要, 随时准备把支付宝献给国家。”
然而,中国的政治环境一方面给互联网公司的发展带来不确定性,但也并非全无好处。庄太量称,马云或者中国其他新一批互联网富豪,之所以有今天,其实很大程度上都是因为政府在国家层面上阻止了外国的竞争者,通过防火墙让他们做成“独市生意”,国家称为游戏规则的制定者——政府想谁发达,谁就发达。
面对强势政府,草创的民营企业选择“合谋”。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所长郑永年曾撰文分析,在这种环境中,企业选择通过从政府“寻租”把企业做大,或在有效法治缺位的情况下,寻求政治保护。
这也造成在中共十八大后的剧烈反腐败运动中,大量民营企业家受到牵连。对此,2013年马云在一次演讲中称,不管阿里巴巴发展多快,也绝不与政府做生意,“在过去的14年中,阿里巴巴始终坚持的信念是‘只和政府谈恋爱,但不结婚’。”
马云“交棒”之际,正是中国民营企业困难之时——刚结束的2018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峰会上中国全国工商联常务副主席徐乐江称,民营经济有过发展的坦途,但是进入新阶段,钱不那么好挣了,风险挑战也更多了,在去杠杆、穿透式严监管等背景下,“一切看起来就不再那么美好了”。
作为中国民营企业家的标志性人物,选择此时离场并不利于当前市场低迷的信心。《阿里巴巴:马云的商业帝国》的作者邓肯·克拉克(Duncan Clark)向《纽约时报》称,“不管他愿不愿意,他都是中国私营经济健康与否和所能达到高度的一个象征。不管他乐不乐意,他的退休都将被解读为不满或担忧。”
”制度遗产“:受罗马元老院启发的合伙人制度
很难说马云“交棒”是仓促之举。如他所言“这是认真准备了 10 年的计划”。回顾阿里巴巴发展的几个重要时刻,不难看到这个“10年计划”的种种痕迹。
阿里巴巴创业最初的18人,被媒体称为“阿里十八罗汉”。2009年9月,马云突然宣布包括自己在内的“十八罗汉”集体辞去创始人身份,集团内部开始试运行“合伙人制度”。
阿里巴巴方案中的“合伙人”并非一般意义上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即可以按照持有股份的比例分配董事提名权,并需要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必须“在阿里巴巴工作5年以上,具备优秀的领导能力,高度认同公司文化,并且对公司的发展有积极性贡献,愿意为公司文化和使命传承竭尽全力”。
马云认为,合伙人作为公司的运营者、业务的建设者、文化的传承者,同时又是股东,最有可能坚持公司的使命和长期利益,为客户、员工和股东创造长期价值。
这一制度创意源于两处——首先是投行高盛和咨询公司麦肯锡,采用的合伙人制度;其次是受古罗马帝国“元老院”的治理模式的启发和影响。古罗马元老院由家族首领组成,是古罗马共和体制的捍卫者。
经过3年的内部试运行,2013年,马云以内部邮件形式披露了阿里巴巴集团的合伙人制度,称每年选拔新合伙人加入,在3年试运行基础上,已经产生了28位合伙人,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可以正式宣布了。其后,合伙人数目有增有减,目前达36人。
这一制度使阿里一度陷入争议,直至五年前阿里巴巴考虑在香港上市时,争议达到顶峰——该制度使持股比例不到10%的马云和管理团队可以保持对阿里巴巴的控制权造成阿里股份的”同股不同权”,与香港坚持的”同股同权”上市规则相抵触。
支持者认为,这种制度可以确保董事会成员与阿里管理团队的经营理念和文化价值观一致,还能让秉承阿里文化价值观的人才脱颖而出,注入了新鲜生命力,而且群体性接班,安全系数大了很多,可确保公司持久发展。
反对者则认为,如果接班的合伙人群体中缺乏如马云一般使命感强、个人魅力出众、领导力超群的人,就会陷入长期的内斗,内部自我消耗将快速降低企业的决策能力和速度,使阿里陷入空喊口号、无所作为的状态。
争论并未最终尘埃落定,但在马云的坚持下,阿里巴巴带着”合伙人制度”舍港取美,赴纽交所上市,成为该所史上最大的IPO。四年后,港交所修改上市规则,宣布启动 20 年来最大变革,正式放开”同股同权”的股权设置限制。
(B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