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桑尼亚判中国“象牙女王”监禁15年,中国支持
|坦桑尼亚最大城市达累斯萨拉姆一所法院经过三年多审理,裁定有“象牙女王”之称的中国女商人杨凤兰走私等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5年,充公个人全部财产。
杨凤兰被控在2000至2014年间,从坦桑尼亚向远东地区出口800件象牙产品,约400头大象在此过程中被屠杀。案件涉及金额达250万美元。
执法部门相信杨凤兰操控着非洲最大的走私象牙团伙。两名涉案的坦桑尼亚男子星期二(2月19日)同被判处各15年监禁。
专门关注濒危物种的国际自然保护联盟(IUCN)指出,偷猎象牙行为导致非洲大象数目于过去10年下跌20%至41.5万头。中国与东亚对象牙珠宝与装饰品的需求被认为是让象牙走私活动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
肯尼亚非政府组织野生动物指导(WildlifeDirect)法务经理卡拉尼(Jim Karani)是非洲首位野生动物保护法律专家。他对BBC记者表示欢迎这次判决。
卡拉尼对BBC说:“我们认为这是一次重大警告,让每一个走私野生动物分子知道,要是你犯下这种罪行,你终会被发现、抓捕和起诉,你终会被判以重刑。对你和你所拥有的一切造成莫大损失。”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耿爽星期三(20日)说:“中国政府一贯要求海外中国公民遵守当地法律法规,不袒护中国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我们支持坦桑尼亚有关部门依法、公正查处和审理此案。”
“中方愿同包括坦桑尼亚在内的国际社会一道,继续为保护濒危野生动植物和遏制非法贸易作出贡献。”
法新社引述辩护律师说,杨凤兰等三名被告均会上诉。
谁是杨凤兰?
杨凤兰来自北京,是中国第一批斯瓦西里语专业的大学生,40年前被分配到坦桑尼亚担任中国援建坦赞铁路工程的翻译员。
英文《中国日报》曾报道,杨凤兰1970年代首次前往坦桑尼亚,坦赞铁路1975年完工之后,杨凤兰返回北京,在原对外贸易部(今商务部)工作,1998年重返坦桑尼亚从商。
杨凤兰在达累斯萨拉姆市中心租用了一幢两层建筑,在一楼开了一家中餐馆,在二楼成立了北京长城投资公司。
2012年,杨凤兰成为坦桑尼亚中非民间商会商会秘书长,之后更当上副主席。她的女儿杜非曾对BBC记者说,母亲热爱坦桑尼亚,不可能参与非法勾当。
然而,坦桑尼亚国家和跨国重罪调查组对其追查一年多,于2015年10月在一次高速追车行动中将其逮捕。
中国舆论对坦桑尼亚的判决有何反应?
杨凤兰被捕后,中共《人民日报》旗下《环球时报》曾替其喊冤,质疑整案是坦桑尼亚当局在选举前夕的图谋。
这篇2015年10月的报道称:“在案情没有大白前,先将杨凤兰妖魔化成‘象牙女王’,并且选择这样一个微妙的时机,显然是有复杂背景的。透过西方媒体跟风炒作的不遗余力,以及‘大象行动联盟’等非政府组织的幸灾乐祸,不难看出他们到底想要什么。”
达累斯萨拉姆法院判刑后,《环球时报》网站星期三只简要编译了法新社的报道。该报继而报道了中国外交部对判决的回应。
《环球时报》报道下方的网民评论也一面倒的支持判决,甚至要求更重判刑。一位江苏网民留言称:“败坏中国人形象,活该。”
另据VOA美国之音报道,在外号“象牙女王”的中国女商人杨凤兰星期二因走私2吨左右象牙被坦桑尼亚法院判处15年监禁后,中国外交部2月20日表示,支持坦桑尼亚依法、公正查处和审理此案。
外交部发言人耿爽在例行记者会上被问及此事回应称,一贯要求海外中国公民遵守当地法律法规,愿同坦桑尼亚及国际社会一道,努力保护濒危野生动植物,遏制非法贸易。他也提醒公民前往非洲不要购买或携带象牙、犀牛角等野生动物制品。
据路透社等报道,69岁的杨凤兰上世纪70年代起就居住在坦桑尼亚,曾担任中非商会副会长,是当地一家中餐馆的老板。2015年10月被逮捕的杨凤兰被控与两名坦桑尼亚男子在2000至2004年期间走私860件象牙,受害大象多达400头。这两名男子也分别被判处15年徒刑。
三人还被判要缴纳1300万美元罚款,否则刑期将增加。这个数额是他们走私象牙制品市场价值的两倍。
中国2015年后先后颁布停止进口象牙雕刻品、狩猎纪念物象牙和停止国内象牙商业性加工销售的规定,去年才全面禁止所有象牙产品的交易。
(综合BBC与VOA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