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澳洲讨薪女被打事件如发生在新西兰,会有啥后果
|作者: 毛 芃
1月29日上周五,澳大利亚阿德莱德市的一家奶茶店发生讨薪女雇员被打事件。从网络流传的视频中可以看到,一名年轻华裔女子在众目睽睽下遭一黑衣华男子掌扇,后被一脚踢到地上。据报,这名22岁奶茶店服务生被送入医院治疗,当地警方已经介入调查,打人者被捕并获保释。澳大利亚工作场所健康与安全监管机构SafeWork也任命了一名调查员调查这一案子。 于此同时,澳大利亚雇佣关系监管部门The Fair Work Commission的官员也在调查涉事奶茶店Fun Tea的低薪问题。
这段华男殴打讨薪女视频在澳大利亚、新西兰和中国的社交媒体上引发广泛关注,很多人对此感到震惊和愤怒。
因该案不仅涉及到刑事责任,亦涉及到同劳资法有关的民事责任。我因此采访了新西兰知名的雇佣关系法顾问May Moncur女士,请她从新西兰的雇佣关系法角度来解读这个案子:如果这个奶茶店女雇员讨薪期间被打事件发生在新西兰,当事人可以提出什么样的法律诉求、雇主需要承担哪方面的法律责任。 本文是2月3日本周三对May的访谈内容。
– 毛 芃
“工作场所欺凌,是劳资关系中经常出现的一种纠纷,但是以这么恶性的方式表现出来,这确实不常见。 – May Moncur
(Q1)毛芃:请问澳洲的雇佣关系法同新西兰的差别大吗?如果这个案子发生在新西兰,处理结果同澳洲会很不同吗?
May: 从劳资法的角度,也就是雇佣关系中的民事责任来说,澳洲和新西兰的劳资法可以说是同出一辙,雇佣双方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应该基本相似。
在新西兰,处理劳资纠纷的部门是 ERA- Employment Relations Authority (雇佣关系局),在澳大利亚, 相应的机构是 Fair Work Commission 。
另外,新西兰同澳洲的法律体系非常相似;从刑法的角度,奶茶店里暴力殴打讨薪女的男子所面临的刑事责任,无论在新西兰还是澳洲,也不会有多大区别。
(Q2)毛芃:奶茶店打人案如果发生在新西兰,从雇拥关系法这方面来说,被打的女雇员可以提出什么诉求?
May: 首先,这起案子涉及到肢体侵害。在新西兰,如果发生这种员工被欠薪、工作时间被殴打的事件,雇主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果员工起诉,可以提出的诉求包括赔偿要求和罚款要求两种。
(Q3)毛芃:那我们就先谈一下赔偿吧。在这个案子中,被打的女雇员可以提出哪些赔偿诉求?
May: 赔偿诉求可以从侵权违约这个角度,来追究公司和公司负责人的责任。
在雇佣关系存在阶段,雇主如果有侵权行为,导致员工利益受损,雇员是可以提出相应的赔偿要求。在奶茶店打人案子中,赔偿要求可从不公平解雇和不公平对待作为着眼点。
从视频内容来看,店主和女雇员的雇佣关系肯定是要终止了。打人事件发生后,不论被打女服务生辞职不干还是雇主公司解雇了她,都构成不公平解雇。
如果涉及到不公平解雇的案子发生在新西兰,雇员可根据劳工法第113款的规定,提出“personal grievance”, 状告这家奶茶店不公平对待员工、不公平解雇,提出工资赔偿要求,并要求得到精神损失赔偿。
(Q4)毛芃:假如奶茶店老板没有解雇女服务员,女服务员在受到屈辱后干不下去而自己离职,这也属于不公平解雇吗?
May:是的。“解雇”,指的是雇佣关系的中止。雇主是否要为此承担法律责任,要取决于雇佣关系为何终止、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在奶茶店这个案子中,即便是员工自己辞职, 但辞职原因是她的权益受到了伤害;这种情况下的辞职同样构成不公平解雇。这方面有个专业术语 – constructive dismissal, 中文意思是 “间接性不公平解雇” 。
(Q5)毛芃:您刚才谈到雇员可以要求工资赔偿和精神赔偿,除了这两项赔偿是否还有其它?如果按照新西兰的雇佣关系法,被打的女服务生大致能得到多少赔偿呢?
May:澳洲奶茶店的案子如果发生在新西兰,当事女雇员可以要求得到以下三方面的补偿。
1、因不公平解雇而产生的精神伤害和工资损失。工资损失的赔偿在新西兰,通常标准是13周,即3个月;但实际操作中,法庭会根据不同案子的情况做决定,有时工资损失赔偿可能不止13周。
精神赔偿则要依据案件情节的轻重和员工因解雇受到的精神伤害的情况来定,要依据证据来评估;一般赔偿金额在$6000到$8000之间,也可以是上万甚至几万纽元。
2、因为雇主违反诚信原则而导致员工遭受工作场所欺凌,也可以要求得到精神赔偿。
3、要求雇主支付拖欠的工资和假日工资。这个案子如果发生在新西兰,公司必须支付女服务生所有工作时间的工资,包括8%的假日工资。
(Q6)毛芃:根据澳洲华人媒体《今日悉尼》报道,奶茶店被打的女服务生工作了三周,先前拿到了头一周的工钱,后两周的工钱还没拿到。另有社交媒体报道,女服务生是在试用期,薪金为每小时10澳元(澳洲最低工资标准为$19.84澳元)。请问, 雇主在雇员试用期内,可以想支付工资就支付、不想支付就不支付吗?
May:当然不可以。新西兰和澳洲都有关于用工试用期的规定;试用期的有效性是有条件限制的。 根据新西兰劳资法第67(A) 款的规定,雇佣合同包含试用期的必须以书面的形式确认下来,如果没有书面合同,试用期只是口头的约定,那么试用期的条款就是无效的,是不成立的。
不管是不是在试用期,员工都有权力为他们付出的劳动获得工资报酬, 这同试用期是没有关系的,雇主不能以试用期为理由拒绝支付工资。
(Q7)毛芃:请问试用期对雇主究竟意味着什么呢?
May: 合理、有效的试用期,可以让雇主规避试用期内解雇员工的法律风险;因为员工一般不可以在有效试用期内因为被解雇而告雇主不公平解雇。然而,试用期并不意味着员工的其它权力可以被侵犯。
在澳洲奶茶店这个案子里,如果没有书面合同,所谓的试用期就是无效的。另外发生肢体伤害行为,这是对员工权益的严重侵害。
即使是在有效的合理的试用期,雇员如果遭受欺凌 ,同样可以起诉雇主侵害员工权益 。
May:赔偿是同员工个人的诉求、冤屈有关;并以此为依据要求雇主从经济做出补偿。 而罚款要求,则是针对雇主没有履行国家和政府规定的最低法律责任。
新西兰劳工法第4款要求雇主对待员工必须以诚信原则为主。如果雇主侵害雇员权益,违反诚信原则,员工就可以根据这一条款要求对雇主进行罚款。
罚款要由员工或者政府的劳动监管员依据劳资法不同的条款,向法院提出相应的罚款要求。经法院审理,只要认定有法律依据,且事实确凿、证据清楚, 新西兰的雇佣关系法庭就会实施罚款;多数罚款要上缴国库。
如果澳洲奶茶店打人事件发生在新西兰,员工提出的罚款要求应该有以下几项:
1、对公司没有提供书面劳动合同进行罚款。
根据劳工法第65款的规定,用人公司应该给员工提供书面工作合同, 如果公司不履行,雇员可以提出针对公司的罚款要求。这项罚款的最高数额为两万。
从网上视频展示的情况来看,估计雇主没有给员工提供工作合同。
2、对公司违反最低工资法规定进行罚款。
不管奶茶店老板每小时给女服务生10澳元还是拒绝给其试用期工资,都是违反最低工资法的行为。这一单项罚款的最高数额为两万。 3、公司严重违反诚信原则,根据劳工法第四款,单项罚款最高也是两万。
(Q9)毛芃:您从事雇佣法律顾问服务很多年了,在您的经验中,新西兰是否有类似澳洲奶茶店这种工作场所里员工被欺凌的案子?
May:工作场所欺凌,是劳资纠纷中经常出现的一个问题,但是以这么恶劣的方式表现出来确实不常见。在这个案子中,员工被老板的朋友欺凌、殴打,雇主不但没有及时制止、出面保护员工,反而参与其中,并拒绝员工讨薪的合理要求。
雇佣关系法要求雇主为员工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做不到这点就是没有履行法律责任。如果一个公司的老板对工作场所发生的欺凌霸凌行为置之不理,甚至怂恿,支持、放任,那么雇主的行为就构成了劳资法下的工作场所欺凌,即使老板本人没有亲自对员工实施欺凌行为。
(Q10)毛芃: 最后,您是否能谈一下对这个案子的感受?
May:我最想说的是,作为雇员,如果遭遇到类似澳洲奶茶店的这种严重侵犯雇员权益的行为,一定要咨询法律意见,并一定要采取法律行动,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基督城的七月:暴力伤人, 绝不能姑息。奶茶店姑娘被打,让我联想起我们村里这两天的恶性伤人事件。这种行为绝对不能姑息,必须严惩。我们生活在一个什么样的世界,家人出门了,还能全须全影的回来吗?
奶茶店的事,固然更复杂,劳资纠纷啥,移民社区的常见问题,文化等等…还有吃瓜群众经常提起的背景靠山话题。慢慢的,这事可能还会发酵。我就希望打人者受到严惩,不管为啥,打得是男是女,是不是同胞,打人就是犯法。
西门罗:就是讨薪者有什么不对,打人都是不对的。
Jennifer:奥克兰的奶茶店也是一样的,只是还没发生讨薪打人的极端现象。打工者因为各种原因,忍气吞声。你没见奶茶店的小妹妹们服务普遍不太热请友好吗?个中自有原因!我小女儿就是在试工期不给薪水,试工期过了被offer每小时$10。当质问这个低薪的不合法性时,老板即刻挂掉电话,自此杳无音讯。好在女儿去奶茶店打工的目的就是想练习中文,让我及时叫停了。这种乱象长期以来无人问津,是时候有关部门出面挨家调查了!
Ron: 现在低于最低工资的现象不敢说没有,但应该非常少了。以我熟悉的建筑行业为例,低于最低工资,根本招不到工人。一点技术都不会的新手,低于20元每小时,也招不到。一些工种的入门工资是21~25元每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