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爆炸案 瑞海公司董事长被判死缓
|去年8月酿165人死亡的天津8.12爆炸案11月7-9日在天津多家法院审理宣判,49名企业负责人和政府工作人员获刑,其中瑞海国际物流公司董事长于学伟被判死缓。
去年8月12日,天津瑞海国际物流公司化学品仓库发生爆炸,巨大的火球将半径数公里的区域彻底摧毁,天津港的一部分也被毁坏。这个事故造成165人遇难,8人失踪,798人受伤,摧毁304栋房屋,并将大量氰化物释放到空气中,引发对空气污染的担忧。
据中国新华社报道,该案共有49人被判刑,包括25名企业领导人和25名政府官员。瑞海公司董事长于学伟被控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非法经营罪、危险物品肇事罪、行贿罪,获刑死缓,并罚人民币70万元。该公司副董事长董社轩、总经理只峰等5人被判15-无期徒刑。
天津中滨海盛卫生安全评价监测公司被控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赵伯扬等11名直接责任人被判处1年零6个月-4年有期徒刑。
天津交通、港口、海关、安监、规划、海事等单位的相关政府工作人员被控违法违规,监管缺失,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和受贿罪分别获刑3-7年。
(源自法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