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振法实施一年多 574罪犯被“一振”、1名被“二振”

作者: 毛芃 

三振法(three strikes)自从2010年6月1日开始实施到2011年7月31日一年时间,新西兰已有574名严重暴力犯罪分子和性犯罪分子被“一振”,还有一名被“二振”。一旦这些 惯犯第三次犯案,他们将面对严厉惩罚,至少25年不得被假释。大选年里,三振法也成为热门话题。因为工党称他们一旦执政,有可能会取消这项针对多次严重犯 罪罪犯的法律。

 

三振出局法是行动党提出的判刑和保释改革法的一部分。其核心概念是,第三次犯下严重罪行的罪犯将被判相关罪行的最高刑罚,至少25年不得假释。

 

严重犯罪的定义是最为严重的暴力犯罪和性犯罪,包括谋杀、企图谋杀、恶意伤害他人身体、使用武器犯罪、强奸和对儿童及年轻人的性侵犯。

 

惩教部的数字显示,自1980年以来,全国有16,000名罪犯被三次或三次以上定罪,全国至少有77人死于判刑三次后又出狱作案的罪犯之手。

 

2008年10月19日,行动党在奥克兰Mt Eden监狱的外墙摆放了77个棺材盖,象征这77名死于多次暴力犯罪分子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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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毛芃  (2008年10月19日)

 

三振法案在国家党和行动党的支持下2010年在国会通过,2010年6月1日起实施。工党、绿党和毛利党对三振出局法案投了反对票。

 

三振法有可能成为2011年大选的一个热门话题,因为工党的法律秩序发言人Clayton Cosgrove近日表示,如果工党上台,他们有可能废除这项法律。

 

Cosgrove先生上周说,要说服他保留三振法需要非常重大的理由(something seismic)。
但他没有说明工党将如何处置那些已经进入三振名单上的罪犯。

 

根据三振法,严重暴力和性犯罪的罪犯初次犯案时被正常判刑,但接受“一振”警告;如若再次犯罪被判刑,将不得被假释,这是二振;如果再次犯罪被判刑,那将按照相关罪行的最高刑罚判决,并且至少25年不能被保释,这是三振。

 

惩教部长Judith Collins说,取消三振法将是发疯(crazy)的做法,因为这将给那些已经被“二振”或“三振”的罪犯打开假释的大门。

 

Collins部长说,她认为将那些多次杀人和抢劫的罪犯过早释放,不是公众希望看到的。

 

Collins部长说,公众想要知道的是,那些最恶劣的惯性暴力和性犯罪者被关在监狱中服刑,而这些屡教不改的多次犯下严重罪行的罪犯应该尽可能长地同守法的公众相隔离。

 

但是,一个名为犯罪和惩罚再思考组织的负责人 Kim Workman 说,保释减少了重新犯罪的机会,大部分被“振”的罪犯最终都将获得释放。

 

NZ Herald的数字显示,自三振法实施以来的14个月里,法庭发出了547项一振警告,这其中,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罪犯犯下抢劫罪和恶性抢劫罪,31%犯下性侵犯罪,还有24%犯下严重伤害罪。
到目前为止,只有一个罪犯已经被“二振”,他第一次是抢劫,第二次是恶性抢劫(刺伤他人)。

 

他被判处相关罪行的最高刑罚——监禁14年。

 

行动党法律事务发言人、原政府警察部长John Banks对工党想取消三振法的态度提出批评。他说,这显示了工党在犯罪问题上的软弱。

 

Banks说,三振法对暴力犯罪分子是一个有形的震慑。

 

Banks先生说,过去一年来,杀人和其他严重犯罪下降了23.8%,故意伤害罪下降了3.9%,这绝对不是偶然的。

 

(原文2011年10月19日发表于新西兰联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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